我的那些不合时宜的沉思
活在纷扰的人与人的圈子里总难免要交际,有交际就有恋爱的可能。一旦有恋爱的动机紧跟是一个谁适应谁的问题。但有的人却不这么看,25岁之前的我始终坚信人只要处在一个同等的认识水平线上,一切皆可以平等对待,尤其是对待异性,完全可以突破互相“控制与被控制”思维定势。直到有一天,我真的碰上了一个我中意的女人,她头脑中大部分的方面也与我完全合拍时,我才意识到“相似的可怕”。有一种隐蔽的迁就包含年龄与性别固有的“权利意识”中间,自以为没有了控制,却异化成了另一种控制……
简单地说,正是因为有了确实的交心,武断的或然率也会陡然增加。好比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在她猛然发现一个与自身有类似经历与体验的异性时,她就极有可能陷入一种“反认识”①,这种“反认识”往往是以牺牲掉对方个体差异为代价的(主观上),使人彼此不得不陷入“互相被迫适应”的模式,从而产生对于一段无限狂热的恐怖幻觉②。它的内核恰恰是“对人今后行为方式上的控制”,外观上表现的人与人的处境是不真实的,缺少了更高认知层面上的“真诚伪装”③。如此体验,假如用推演的方法是不难阐释的——正因为一个人理解了另一个人的劣性,所以她就一定要同时极力掩盖住自己的“那个方面”,从不同的向度体现出迥然不同的优势,或者看上去“像一个优势”。这是出于对他人的尊重与内心善意的混合,也是一个爱的信号。但这个“她”却并非早先的原态的那个“她”,至少在言行上存在着严重的异化现象——通常也就是一般恋爱中常见的“他人眼中的言不由衷”。有趣的是:与之相对应,同样爱她的男方也会表现出截然相反的行为,甚至走向“冷漠”④。于是,古怪的分野突然出现了!两个相爱的人理论永远走不到一起。事实的状况也大多如此,放眼世界“不爱的人凑合着过完此生”的次数比例远远大于“最完美的”那一种情况,所以假如说一个人总是把自己的幸福寄托在一个概率很低的事件上的话,那么这个人在那些“过来人”的眼睛里无疑是“不成熟”⑤的。渴望无性别差异的平等的姿态被潜在控制人的欲望所替代,又无法同时站在一个互相“真诚伪装”的全新的节点上去甄别,再加上“恋爱”这世俗字眼若隐若现地干扰了人的感性认识,这就使得人与人真实的感消失在“性别权利意识”的社会痼疾中。体验不再充分,再引申下去便是“灵与肉”的分离了,当爱走向犹如诡吊一般的谜团时,男人与女人会陷入对立——这就是我们常说“旁观者轻”的道理。但……
以上说的一切在同性的交往中却是不存在的(假如排除同性恋的话)——这又是为什么呢?我想主要是由于“性意识”的缺席造成的,在没有“性”的前提下,通过细致的观察不难看出:俩人“无所不谈”的过程中一直在保持肢体上的距离,这种理性判断上的“距离感”的适度会把人变成17世纪教士们要求忏悔者的叙述一样——“把什么都说出来!”——成为“文字至精神上的完全揭秘”。我们大部分人一般会忽视有这个体验,但它的存在又如此明显。包括女人与女人——两个闺蜜可以在私房话里直截了当地说“那个男人的东西很大”,男人与男人的死党也可以悄悄地,甚至过头、过分地大谈某某女人的性器官。在这种人性的原始释放面前的“人的快乐”浑然天成,没有任何社会伦理的雕琢。我们之所以可以获取这样的“快乐”,它的基础仔细想想实在是因为我们在潜意识里剔除了我们两个人可能出现,但还未发生的肉体上的爱抚——你不可能和你眼前的这个人做爱,他是你的好朋友,你们彼此心理上自然也清楚得很。可是,在有“性意识”异性交往的情形下,一切又变成不同的样子。我们可是期待即将出现的“功利”⑥。在中国式,尤其是受上一辈人影响的,保守的交际过程中,肉体与肉体发生亲密后,所有精神上的努力在一个普遍社会有共识的前提下非常容易烙上一个又一个目的性,比如“牵手”就是代表对你有感觉、送钻戒就以为意味订婚,等等千篇一律的浪漫时刻在我们的前面等待我们进入那一个圈套,然后再给“幸福”下了再普通不过又无法普通的普通定义。于是,我见过人男人在得到女人后开始对这个曾经爱的女人不理不睬;也见过女人在觉得自己“吃定这个男人”后表现出的不可理喻,娇蛮任性。这时,人的“适应能力”就会占据他们生活的主导,生活成了纯粹的两个人的磨合再磨合,往昔的美好瞬间再也不会以独特的方式出现了,人有了控制另一人的欲望,与这个欲望被妥协的另一个名词就被叫做:责任。
在如今这个社会上有一个非常古怪的现象,它尤其发生在有“婚姻意识”的人身上非常明显。“性”作为严肃的事情被赋予男方几乎全部的责任,但俩人的“爱”却远没有如此严肃,今天和你,明天和他,无论男人还女人有时和耍猴的没什么两样。一贯以感情作为遮掩内心虚弱的筹码。具体到个人,其实恋爱的主动权基本全在女方(就目前女追男的容易度而言)。都市女性对于选择爱的过于宽泛实际上源于对自我对“性的恐惧”,因为,中国式的“性”一贯是藏在爱的后面的(封建社会正好颠倒),而性的后面是一个责任,责任的后面就是婚姻!女人害怕婚姻恰恰体现在她追求真爱的狂热中,这是心理补偿机制的需要。所以,我们不难看见有一部分女人只能把大部分精力用在“爱”上,因为只有在“爱”的时候,事态才能给她们一定的自由度——这是社会畸形的某个方面,或者说我们的灵魂深处还没有摆脱封建主义的第一征兆。其次,这也是女权不可能在中国产生的根源,一些女人肆意的性生活与另一些女人的性压抑实际是一回事情。对自我认识的不足直接导致的就是对自己追求性爱的怀疑,爱还是不爱,放纵还是收敛,适应男人的与否不过就是肉体接纳与灵魂接纳的和谐问题罢了。男人直奔“性”的主题也是出于类似的恐惧,他们想试探“责任尺度”⑦,包括反应在女人身上的另外一个自我的真实面貌……
一个没有精神疾病、生理上健康的人,理论上可以适应任何一个与自己没有利害冲突的人,却不能适应一个与自己最亲近的人。“亲近”有时对人没有什么快乐可言,过分的亲近会自然地产生责任与义务,渐渐地就成为了“利害”!但爱情终究不过人被那一种奇怪的情绪感染后的结果,就好象有时我们一生病,情绪就会低落一样——爱情的时效性与婚姻的法律性一贯都是自相矛盾的。多少人会在之后进而反思那种情绪呢?也许吧,但年轻人中间真的不多……相反的“人与人距离”往往给人以意料之外的惊喜。人如果觉得他有必要去亲近另一个人,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和她做朋友,甚至在谅解的大前提下做情人也可以。但这必须在她也有相同认识的情境中才能得以实现——目的一定要双向的,不能单一。否则,一旦时间迈过“火热时期”,冷却的程度会令人难以想象。这要比“两个始终保持距离的人,最后走到一起”的情况更加糟糕,难以适应是人孤独的前兆,至于“过激”那只多半是由于偏见。我们在新闻里见过俩人殉情的、单相思去自杀的、仅仅为爱的嫉妒去谋杀、泼人家一脸硫酸的,他们中的一些人大多内心早先有一个很高的主观“期望值”,在面对现实的嘲笑时,心态又脆弱得可怕。所以失去了对爱人的控制,也就无法对自身局限作出客观的评价了,最后又不愿意心如止水的坐下与他分析问题,矛盾自然只好越演越烈——美其名曰:追求彼此的绝对理解、绝对合适、绝对完美、绝对真诚的理想主义——实际上是个“伪理想主义”,也一种人格障碍,它乏善可陈,而且危机四伏——那么,真实的理想主义又是什么呢?我想,它应该在思维的别处,它是屏弃人类古往今来的一切规范与重构伦理的怪物,它必定得有它自己的独创性,可以跳出百般挑剔的周期性爆发⑧。重新回到之前提到的“朋友与朋友”的纯自然的沟通状态,即使在歇斯底里的时候也不会参杂太多固执,凡事皆有分寸感,从不放弃原则。不为被人造虚幻的感觉所摆布,承认具体的品行的客观存在……
同时,再归结到“人格障碍”这一块,这又是与个体的家庭教育关系极大的,但并非不可以后天矫正的,矫正的方法因人而异。甚至从宏观上说,终归有一天她会对自己的言行有一个反刍(自我矫正)。有的人是在临死的那一刻——到那时,再也没有人可以矫正他了!一个人的现状是这个人以往历史造成的总和。例如:从小我们这些独生子女活得非常自我,凡事全是从自己的观点出发,这久而久之早已成了某一些人性格中一定会有的一部分。所以,即使我舔着脸说:我觉得自己成熟了,在换位思考别人的处境时也会代入一种误判,甚至极端主义的情绪,25岁以后我一直在克服这种因为年轻才出现情绪,并且不以此为荣,反对早死早拉倒的消极立场,因为我知道——任何东西到最后只能是陈词滥调,“事实求是”的直面现实等于永远没有突破。但在我的周围,我也看见了有些事情在同样追求个性解放的同龄人眼里,包括在没有发生意外的背景下会被一部分人理解成为“激情”。我不知道这些纯粹由荷尔蒙造成的“激情”能对一个人有多大的好处?!我非常清楚一旦默认者、放纵者让“此适应”成一种难以根治的“瘾”,俩人的关系就会大为不妙了,这里面的掣肘无非就是“依赖”与“迁就”导致的自以为是。毕竟,即使是那些口口声声追求“有感觉”的人,她所思考的也不全是当前的问题。人的头脑总会有一部分是抽离在现实之外的,尤其是在这个人适合谈恋爱的那一段年龄区间里……
“青春的热血”对乐衷于挥霍的人讲是一个悲剧,假如一个人在他的青春岁月中不能与以上我所指出的自我“反刍”并驾齐驱的话,那么一个又一个的“不可见的挫折”很可能会让他今后的人生自暴自弃,很多极端情绪就是因为“太年轻”又不愿意思考所造成的。“热”与“冷”往往都是一颗定时炸弹。是要外松内紧、还是内紧外松——我想每一个人得有一个决断。情绪的背后是人的脆弱,而并非人的坚强(除非是你是“超人”)。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军事的原因之一!在某一点上,我非常同意希特勒所说的——“所有优秀的德国战士都已战死!”的结论,虽然这的确是个谎言。但它所体现出追求言与行统一的姿态是今天的人灵魂中缺少的东西,这与招摇过市的年轻人的“个性解放”有本质的区别。当然了,我作为个体我只能首先做好我自己。事态的发展也许会走向人们期望的反面,但我不希望它成为明天又一个被重复过万次的真实!因为,这个真实不仅没有价值,而且也并不真实。它只是“看上去像真实”而已,这对于每一个人的自我认识也是不利的,是你去爱一个人的阻碍,也是他认识你的阻碍……
因此就在我感受到适应中的一定包含的偶然⑨与“不合理的气质”后,我开始不再期望俩个人能够真正的平等——爱就是不平等,好比你的异性朋友和你“AA制吃饭”(这是平等的),但她忽然对你有爱意了,往你的碗里夹了菜。于是“不平等”产生——对方感受到了你的爱,所以假如你选择的人连同甘苦共患难也无法做到,那么你们最好还是维持平等的朋友关系比较好,这是理智的。自然,你也可以说我的观点有些消极了。但我想,哪怕是俩人有一致的理想也难以抵得过时间的摧残。事实上与此同时,我又产生了另外的“积极”——这同样是出于这个原理——我开始选择了引导我的对象,我要带上她走出“她自我认识的泥潭”,同步更新自己——这也是我在比较思考后发生的,关于人的精神如何在婚姻与爱情中生存的“长久之计”——我依然是个“爱的探索者”——信心满满,我要让它在肯定的控制中寻求扬弃、在肯定的世俗中寻求超越。我不再思考“幼稚或者成熟”、“主动或者被动”、“有感觉或者没感觉”、“有意义或者没意义”,这些人人都会思考的俗套的问题。至此,我把它们全部价值归纳到一个全新的范畴。那就是——“人如何过完他的一生”,我知道有一些人只是把爱情当作交易,或者把它拔高到一个类似上层建筑的地位,我认为这些统统是不可取的。无论是爱情、婚姻还是友情,在我眼里本质上是一样的——无非就是一个人怎么去适应另一个人的问题。而且它们彼此的烈度没有高低的分别,友情中的内涵可以高于爱情,反之亦然……
在具体(并非抽象)的生活实践中,人可以通过别人的眼睛认识自己,但关键还是取决于你的表述。你的“表述”是否适合了人的一般认识?是否有人情味儿?是否克服了自身的浮躁?是否把人本质的优劣作为考虑首选,还是更看重这个人的物质基础?这些全是一个人选择另一个人的条件。我想:当你发现了自己,成为了自己的同时你实际上也掌握了和你差不多的那一类人的方法,但这只是思考的第一步,因为你还没有超越。什么超越?就是从你质疑这个认定的“方法”开始的,我坚信一个笃信佛学的人从质疑佛学中能获得更大的收获……
① 假定对方就是自己,把“自我认识”代入到一个“被主观化的客体之中”
② 主要是由于判断上的倒错感引发的强大的心理暗示造成的,自幼被中国式教育训练的自卑感。
③ 为了维持彼此内心潜在距离感而产生的一种独特的沟通技巧,突破二元立场
④ 心理防御机制
⑤ 指的是无法打到效率后的迟缓,这时,人陷入一种哀怨的状态,自以为自己思考的很多
⑥ 认同感的递增会在有正常性取向的人群中造成必然的彼此爱慕
⑦ “责任的尺度”:包括两个方面,性爱中的自由尺度与精神沟通的吻合尺度
⑧ 审美疲劳与修复审美疲劳的拉锯
⑨ 被某一些教唆犯或突然出现的误会搅黄的沟通障碍
简单地说,正是因为有了确实的交心,武断的或然率也会陡然增加。好比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在她猛然发现一个与自身有类似经历与体验的异性时,她就极有可能陷入一种“反认识”①,这种“反认识”往往是以牺牲掉对方个体差异为代价的(主观上),使人彼此不得不陷入“互相被迫适应”的模式,从而产生对于一段无限狂热的恐怖幻觉②。它的内核恰恰是“对人今后行为方式上的控制”,外观上表现的人与人的处境是不真实的,缺少了更高认知层面上的“真诚伪装”③。如此体验,假如用推演的方法是不难阐释的——正因为一个人理解了另一个人的劣性,所以她就一定要同时极力掩盖住自己的“那个方面”,从不同的向度体现出迥然不同的优势,或者看上去“像一个优势”。这是出于对他人的尊重与内心善意的混合,也是一个爱的信号。但这个“她”却并非早先的原态的那个“她”,至少在言行上存在着严重的异化现象——通常也就是一般恋爱中常见的“他人眼中的言不由衷”。有趣的是:与之相对应,同样爱她的男方也会表现出截然相反的行为,甚至走向“冷漠”④。于是,古怪的分野突然出现了!两个相爱的人理论永远走不到一起。事实的状况也大多如此,放眼世界“不爱的人凑合着过完此生”的次数比例远远大于“最完美的”那一种情况,所以假如说一个人总是把自己的幸福寄托在一个概率很低的事件上的话,那么这个人在那些“过来人”的眼睛里无疑是“不成熟”⑤的。渴望无性别差异的平等的姿态被潜在控制人的欲望所替代,又无法同时站在一个互相“真诚伪装”的全新的节点上去甄别,再加上“恋爱”这世俗字眼若隐若现地干扰了人的感性认识,这就使得人与人真实的感消失在“性别权利意识”的社会痼疾中。体验不再充分,再引申下去便是“灵与肉”的分离了,当爱走向犹如诡吊一般的谜团时,男人与女人会陷入对立——这就是我们常说“旁观者轻”的道理。但……
以上说的一切在同性的交往中却是不存在的(假如排除同性恋的话)——这又是为什么呢?我想主要是由于“性意识”的缺席造成的,在没有“性”的前提下,通过细致的观察不难看出:俩人“无所不谈”的过程中一直在保持肢体上的距离,这种理性判断上的“距离感”的适度会把人变成17世纪教士们要求忏悔者的叙述一样——“把什么都说出来!”——成为“文字至精神上的完全揭秘”。我们大部分人一般会忽视有这个体验,但它的存在又如此明显。包括女人与女人——两个闺蜜可以在私房话里直截了当地说“那个男人的东西很大”,男人与男人的死党也可以悄悄地,甚至过头、过分地大谈某某女人的性器官。在这种人性的原始释放面前的“人的快乐”浑然天成,没有任何社会伦理的雕琢。我们之所以可以获取这样的“快乐”,它的基础仔细想想实在是因为我们在潜意识里剔除了我们两个人可能出现,但还未发生的肉体上的爱抚——你不可能和你眼前的这个人做爱,他是你的好朋友,你们彼此心理上自然也清楚得很。可是,在有“性意识”异性交往的情形下,一切又变成不同的样子。我们可是期待即将出现的“功利”⑥。在中国式,尤其是受上一辈人影响的,保守的交际过程中,肉体与肉体发生亲密后,所有精神上的努力在一个普遍社会有共识的前提下非常容易烙上一个又一个目的性,比如“牵手”就是代表对你有感觉、送钻戒就以为意味订婚,等等千篇一律的浪漫时刻在我们的前面等待我们进入那一个圈套,然后再给“幸福”下了再普通不过又无法普通的普通定义。于是,我见过人男人在得到女人后开始对这个曾经爱的女人不理不睬;也见过女人在觉得自己“吃定这个男人”后表现出的不可理喻,娇蛮任性。这时,人的“适应能力”就会占据他们生活的主导,生活成了纯粹的两个人的磨合再磨合,往昔的美好瞬间再也不会以独特的方式出现了,人有了控制另一人的欲望,与这个欲望被妥协的另一个名词就被叫做:责任。
在如今这个社会上有一个非常古怪的现象,它尤其发生在有“婚姻意识”的人身上非常明显。“性”作为严肃的事情被赋予男方几乎全部的责任,但俩人的“爱”却远没有如此严肃,今天和你,明天和他,无论男人还女人有时和耍猴的没什么两样。一贯以感情作为遮掩内心虚弱的筹码。具体到个人,其实恋爱的主动权基本全在女方(就目前女追男的容易度而言)。都市女性对于选择爱的过于宽泛实际上源于对自我对“性的恐惧”,因为,中国式的“性”一贯是藏在爱的后面的(封建社会正好颠倒),而性的后面是一个责任,责任的后面就是婚姻!女人害怕婚姻恰恰体现在她追求真爱的狂热中,这是心理补偿机制的需要。所以,我们不难看见有一部分女人只能把大部分精力用在“爱”上,因为只有在“爱”的时候,事态才能给她们一定的自由度——这是社会畸形的某个方面,或者说我们的灵魂深处还没有摆脱封建主义的第一征兆。其次,这也是女权不可能在中国产生的根源,一些女人肆意的性生活与另一些女人的性压抑实际是一回事情。对自我认识的不足直接导致的就是对自己追求性爱的怀疑,爱还是不爱,放纵还是收敛,适应男人的与否不过就是肉体接纳与灵魂接纳的和谐问题罢了。男人直奔“性”的主题也是出于类似的恐惧,他们想试探“责任尺度”⑦,包括反应在女人身上的另外一个自我的真实面貌……
一个没有精神疾病、生理上健康的人,理论上可以适应任何一个与自己没有利害冲突的人,却不能适应一个与自己最亲近的人。“亲近”有时对人没有什么快乐可言,过分的亲近会自然地产生责任与义务,渐渐地就成为了“利害”!但爱情终究不过人被那一种奇怪的情绪感染后的结果,就好象有时我们一生病,情绪就会低落一样——爱情的时效性与婚姻的法律性一贯都是自相矛盾的。多少人会在之后进而反思那种情绪呢?也许吧,但年轻人中间真的不多……相反的“人与人距离”往往给人以意料之外的惊喜。人如果觉得他有必要去亲近另一个人,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和她做朋友,甚至在谅解的大前提下做情人也可以。但这必须在她也有相同认识的情境中才能得以实现——目的一定要双向的,不能单一。否则,一旦时间迈过“火热时期”,冷却的程度会令人难以想象。这要比“两个始终保持距离的人,最后走到一起”的情况更加糟糕,难以适应是人孤独的前兆,至于“过激”那只多半是由于偏见。我们在新闻里见过俩人殉情的、单相思去自杀的、仅仅为爱的嫉妒去谋杀、泼人家一脸硫酸的,他们中的一些人大多内心早先有一个很高的主观“期望值”,在面对现实的嘲笑时,心态又脆弱得可怕。所以失去了对爱人的控制,也就无法对自身局限作出客观的评价了,最后又不愿意心如止水的坐下与他分析问题,矛盾自然只好越演越烈——美其名曰:追求彼此的绝对理解、绝对合适、绝对完美、绝对真诚的理想主义——实际上是个“伪理想主义”,也一种人格障碍,它乏善可陈,而且危机四伏——那么,真实的理想主义又是什么呢?我想,它应该在思维的别处,它是屏弃人类古往今来的一切规范与重构伦理的怪物,它必定得有它自己的独创性,可以跳出百般挑剔的周期性爆发⑧。重新回到之前提到的“朋友与朋友”的纯自然的沟通状态,即使在歇斯底里的时候也不会参杂太多固执,凡事皆有分寸感,从不放弃原则。不为被人造虚幻的感觉所摆布,承认具体的品行的客观存在……
同时,再归结到“人格障碍”这一块,这又是与个体的家庭教育关系极大的,但并非不可以后天矫正的,矫正的方法因人而异。甚至从宏观上说,终归有一天她会对自己的言行有一个反刍(自我矫正)。有的人是在临死的那一刻——到那时,再也没有人可以矫正他了!一个人的现状是这个人以往历史造成的总和。例如:从小我们这些独生子女活得非常自我,凡事全是从自己的观点出发,这久而久之早已成了某一些人性格中一定会有的一部分。所以,即使我舔着脸说:我觉得自己成熟了,在换位思考别人的处境时也会代入一种误判,甚至极端主义的情绪,25岁以后我一直在克服这种因为年轻才出现情绪,并且不以此为荣,反对早死早拉倒的消极立场,因为我知道——任何东西到最后只能是陈词滥调,“事实求是”的直面现实等于永远没有突破。但在我的周围,我也看见了有些事情在同样追求个性解放的同龄人眼里,包括在没有发生意外的背景下会被一部分人理解成为“激情”。我不知道这些纯粹由荷尔蒙造成的“激情”能对一个人有多大的好处?!我非常清楚一旦默认者、放纵者让“此适应”成一种难以根治的“瘾”,俩人的关系就会大为不妙了,这里面的掣肘无非就是“依赖”与“迁就”导致的自以为是。毕竟,即使是那些口口声声追求“有感觉”的人,她所思考的也不全是当前的问题。人的头脑总会有一部分是抽离在现实之外的,尤其是在这个人适合谈恋爱的那一段年龄区间里……
“青春的热血”对乐衷于挥霍的人讲是一个悲剧,假如一个人在他的青春岁月中不能与以上我所指出的自我“反刍”并驾齐驱的话,那么一个又一个的“不可见的挫折”很可能会让他今后的人生自暴自弃,很多极端情绪就是因为“太年轻”又不愿意思考所造成的。“热”与“冷”往往都是一颗定时炸弹。是要外松内紧、还是内紧外松——我想每一个人得有一个决断。情绪的背后是人的脆弱,而并非人的坚强(除非是你是“超人”)。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军事的原因之一!在某一点上,我非常同意希特勒所说的——“所有优秀的德国战士都已战死!”的结论,虽然这的确是个谎言。但它所体现出追求言与行统一的姿态是今天的人灵魂中缺少的东西,这与招摇过市的年轻人的“个性解放”有本质的区别。当然了,我作为个体我只能首先做好我自己。事态的发展也许会走向人们期望的反面,但我不希望它成为明天又一个被重复过万次的真实!因为,这个真实不仅没有价值,而且也并不真实。它只是“看上去像真实”而已,这对于每一个人的自我认识也是不利的,是你去爱一个人的阻碍,也是他认识你的阻碍……
因此就在我感受到适应中的一定包含的偶然⑨与“不合理的气质”后,我开始不再期望俩个人能够真正的平等——爱就是不平等,好比你的异性朋友和你“AA制吃饭”(这是平等的),但她忽然对你有爱意了,往你的碗里夹了菜。于是“不平等”产生——对方感受到了你的爱,所以假如你选择的人连同甘苦共患难也无法做到,那么你们最好还是维持平等的朋友关系比较好,这是理智的。自然,你也可以说我的观点有些消极了。但我想,哪怕是俩人有一致的理想也难以抵得过时间的摧残。事实上与此同时,我又产生了另外的“积极”——这同样是出于这个原理——我开始选择了引导我的对象,我要带上她走出“她自我认识的泥潭”,同步更新自己——这也是我在比较思考后发生的,关于人的精神如何在婚姻与爱情中生存的“长久之计”——我依然是个“爱的探索者”——信心满满,我要让它在肯定的控制中寻求扬弃、在肯定的世俗中寻求超越。我不再思考“幼稚或者成熟”、“主动或者被动”、“有感觉或者没感觉”、“有意义或者没意义”,这些人人都会思考的俗套的问题。至此,我把它们全部价值归纳到一个全新的范畴。那就是——“人如何过完他的一生”,我知道有一些人只是把爱情当作交易,或者把它拔高到一个类似上层建筑的地位,我认为这些统统是不可取的。无论是爱情、婚姻还是友情,在我眼里本质上是一样的——无非就是一个人怎么去适应另一个人的问题。而且它们彼此的烈度没有高低的分别,友情中的内涵可以高于爱情,反之亦然……
在具体(并非抽象)的生活实践中,人可以通过别人的眼睛认识自己,但关键还是取决于你的表述。你的“表述”是否适合了人的一般认识?是否有人情味儿?是否克服了自身的浮躁?是否把人本质的优劣作为考虑首选,还是更看重这个人的物质基础?这些全是一个人选择另一个人的条件。我想:当你发现了自己,成为了自己的同时你实际上也掌握了和你差不多的那一类人的方法,但这只是思考的第一步,因为你还没有超越。什么超越?就是从你质疑这个认定的“方法”开始的,我坚信一个笃信佛学的人从质疑佛学中能获得更大的收获……
① 假定对方就是自己,把“自我认识”代入到一个“被主观化的客体之中”
② 主要是由于判断上的倒错感引发的强大的心理暗示造成的,自幼被中国式教育训练的自卑感。
③ 为了维持彼此内心潜在距离感而产生的一种独特的沟通技巧,突破二元立场
④ 心理防御机制
⑤ 指的是无法打到效率后的迟缓,这时,人陷入一种哀怨的状态,自以为自己思考的很多
⑥ 认同感的递增会在有正常性取向的人群中造成必然的彼此爱慕
⑦ “责任的尺度”:包括两个方面,性爱中的自由尺度与精神沟通的吻合尺度
⑧ 审美疲劳与修复审美疲劳的拉锯
⑨ 被某一些教唆犯或突然出现的误会搅黄的沟通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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