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貌取人

人的相貌不仅属于自己,也属于别人。自娘胎里孕育以来,无论是鼻子、耳朵、嘴巴皆为遗传所赐,一个人的相貌总免不了带上父母的烙印,否则,你的诞生就会有争议。可是,除了面对镜子以外,人又是看不到自己面貌的,从量化的角度说,人的一生被人审视的频率也远远大于你照镜子的时间。同时,这样的审视又时常表现得十分匆忙,除了“相面先生”、热恋中的情侣与直系亲属之外,很少有人单把你脸蛋上的一个部位挑出来细细品位的。如果一个完全陌生人突然对你说:“我爱你的鼻子!”,这未免有点唐突。假如对方是异性的话,更可以认为是一种轻佻,哪怕他为自己声辩——这就是他的心里话,别人也会追问:“你究竟什么意思?”,于是好好端端的赞扬由于超出了“常理”,反倒变得很无趣了。

那么,他们关注你的相貌,究竟看得是什么呢?笼统地说:就是看你的气质。在日常生活中,“气质”往往是一种既直观又很难讲明白的东西。浅层上说,它仅仅表现为个体对于他人五官组合协调性的直观反应;往深层说,它是广告心理学与公众普遍审美的风向标,它有历史的继承,也有纯粹个性化的主观判断。比如我们时常调侃胖妞,说:如果你出生在唐代一定会是个大美女。这话其实是不正确的,它臆断了这个“朝代”不以胖为美的“伪现实”。但“真现实”却告诉我们,真喜欢胖的人也是非常多的。“个性化”选择并不完全取决于“公众普遍审美”,只不过有一类特别的,被我们彻底定义为丑陋的相貌无论在人类的哪个历史时期,哪个国家都不会被认为是美的,比如“巴黎圣母院敲钟的怪胎”、“麻风病人”、“某些得绝症晚期的病人”等等,但它们不是出现在小说里,就是作为医学研究的标本,与我之前说的日常情况分属于不同的领域,它与故意扮丑的舞台效果一样,没有“取之”的必要,仅仅作为人们的共识而存在罢了。

具体涉及到我们平时的生活,也有一些可以探讨的所谓“共识”,它们往往以一个圈内的、隐蔽的形象出现。比如打扮完全不入时、不协调的人去应聘广告公司设计师的职位,哪怕他的气质再好,别人也会认为:“你连自己都没设计好,还能设计什么呀!”;这好比一个决意要去拍三级片的女星,导演出于行业“共识”自然要考察一下她的风骚程度,如果这时女孩还装纯情,或是一味地倾诉自己只是为生活所迫,电影就无法再拍下去了。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是由一个个“圈子”构成的,圈子里的人不大会主动教你圈内的规则,一切依靠的仅仅是个人经验与悟性。人,尤其是最关注外表的女人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失败后,转眼就成了重新构造外貌、追求完美气质的生力军,这也是一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大军”。她们以“爱美之心有皆有之”的真理武装自己,从里到外地甘于做社会的附庸、做男人的附庸、做时尚的附庸。不仅在职场领域,在家庭、社交方面更是如此。我见过的几乎所有“女强人”无一不是把形式意义放在首位的,用一切手腕,包括用自己的“肉体资本”去接近、拉拢、征服她们口中称为“高层次的人”,然后取而代之。这过程从现象上看,它的发端就是“以貌取人”,在一个等级制度日益成熟的社会里,中产阶级的气质也日渐成凝固化的趋势,这就使得在一般情况下判断一个人的社会阶级成为可能。也正是基于此,很多人觉得通过一个人的外貌气质去揣测一个人,在阶级隔离的现实状况下是最有效的途径。谁都知道一般情况下,一个几个月没发薪水的民工是不可能有老板那样的洒脱姿态的,反之亦然。

所以“以貌取人”是合理的,它符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认识,在人变成商品,被环境“异化”的演变过程中,解决客观问题永远是抵达成功的不二法门。成功不需讲什么道理,能抓住老鼠的黑猫白猫全是“好猫”,开放至今,风气的不断流变,让我认清了——我们的价值观正是建立在这基础之上,因此,既然靠“貌”可以“取人”,为什么不去试试呢?!与其对镜子自恋,不如“自卖”。在网络上曾经流行过一个词汇叫做“养眼”,多么神奇啊!一个人的外貌竟能滋养别人的眼球,甚至带动GDP的增长,这难道不正是“为人民服务”吗?!没错,发展才是硬道理,所谓的“硬”是一种情绪,仿佛一个被抢了糖果的小屁孩,执拗地死抱住小痞子的胳膊,又滑稽又可爱……

人,无论怎样也不能长得太难看了,“难看的人”有时自己都觉得自己活着也没大意思——真叫死的心都有了。曾经我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乐观开朗的丑男,心态一直很好,他从不为自己长得“叫人心寒”而难过,在一次关于美丑的辩论中,他以为他的朋友会拿他作为样本,为了他说几句好话。但是,朋友却没有,他奇怪得走到丑男跟前,悄悄地说了四个字:“你—要—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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